日前,溫嶺市監委對溫嶺市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工作人員潘淑權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經查,潘淑權違反廉政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接受宴請、娛樂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參與賭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潘淑權身為國家工作人員,違反廉政紀律,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并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溫嶺市監委決定給予潘淑權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潘淑權簡歷
潘淑權,男,漢族,1969年7月出生,浙江溫嶺人,大學學歷,1990年8月參加工作。
1990.08-2004.05 溫嶺市漁政漁港管理站工作
2004.05-2014.09 溫嶺市漁業船舶檢驗站工作
2014.09-2019.08 溫嶺市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工作
2019.08 接受監察調查
2019.10 被開除公職